院属各单位:
为切实做好国庆放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,保证学生生命与财产安全,现将有关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
加强校规校纪与安全教育,强化学生的纪律意识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。提高防范能力,注意防火、防盗、防诈骗、防中毒,防事故。密切关注假期气候、交通、食宿等情况,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二、加强留校学生管理,注意宿舍用电安全
加强留校学生防火安全、用电安全的管理教育,严禁违章用电,严禁留校学生在宿舍内生火做饭。各年级假期前应对宿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,切实消除火灾事故隐患。
三、教育学生遵守秩序,自觉树立良好形象
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,维护学校声誉,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传销、宗教及邪教等活动。
四、严格集体外出审批手续,注意出行安全
严格审批组织学生集体性外出活动,落实“谁审批,谁负责”的原则。经批准的学生实习、社会实践等活动,批准单位应派出带队领导或老师,做好外出学生的安全教育,制定应急预案,注意出行安全。
五、关注学生外出情况,落实安全责任制度
各学院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度,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。做好假期值班工作,保持信息畅通,及时处理影响安全稳定的情况,坚持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制度。学工干部应及时掌握假期学生外出动向,对外出学生的外出时间、地点、联系方式及返校时间进行登记。
六、做好返校学生统计和未返校学生信息联络工作
放假时间为10月1日-10月8日,各年级须做好学生的返校统计工作。于10月8日21:00前将《年级国庆节返校情况统计表》电子版发送至学工办邮箱xrxg123@126.com。
学生工作办公室
2017年9月29日